园区各企业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就业促进法》,进一步提高企业劳资人员工作业务水平,促进园区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,经管委会研究,决定举办工业港园区企业劳动保障政策培训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08年3月20日(星期四)上午8:30—9:20时签到,9:30准时开始培训,会期半天。
二、培训地点
工业港大会堂。
三、参训人员
(一)建成投产企业负责人和人事部门负责人;
(二)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
四、培训内容
(一)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(县社保局主讲);
(二)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及《就业促进法》业务培训(县就业局主讲);
(三)劳动争议仲裁法相关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(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讲);
(四)《劳动合同法》专题讲座(省、市专家主讲);
(五)专家、企业互动交流。
特此通知。
成都现代工业港管委会
二○○八年三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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