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项目总体要求
入驻项目应符合“三有一无”的要求,即有市场需求、有经济效益、有就业容量和无污染。项目应具备高附加值、高市场占有率、高效益产出和可持续发展。项目应符合国家污水、废气、粉尘排放及噪声控制标准。项目投资用地集约化、投入产出比高,单位用地面积税收产出高,建设周期短,正式投运达产快。投资项目用地协议签订后,三个月内应动工建设,一年内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计划的70%。入驻项目须集约化用地、投入产出比高,投资强度达到160万元/亩以上。工业项目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污水、废气、粉尘及噪声相应功能区的综合排放标准。
(二)规划建设要求
项目建设应符合成都现代工业港的总体规划建设要求。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管网、线网、消防及建筑高度应符合区域段规划。企业工业用地区域内不得建设住宅、公寓和商业设施,如企业需要,应在成都现代工业港管委会指定的区域内投资建设。1、建筑容积≥1.0(控制下限值);2、建筑密度≥50%(控制下限值);3、企业外墙可采用铝塑板、彩钢板和仿铝塑外墙涂料。4、企业外墙色彩应以银灰、灰白色为主色调,局部可采用蓝色等适当点缀。5、除主干道外,项目建筑红线应距用地红线4米以上,各种控制线5米以上,并实行双控。项目紧临道路一侧所建围墙必须采用通透式围墙,应距国道317线40米,南北大道15米,其他道路(道宽8-14米)以用地红线图, 绿地控制线为准,并且必须按照工业港提出的围墙设计方案进行建设。6、企业进行建设时,必须通知项目施工方、设计方、建设方、工程监理、县建设局质监站和工业港规划部等进行图纸会审方案后才能动工。7、企业内部严禁使用架空线,所有管线必须下地敷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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